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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读后感10篇 周雪光

导语:《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是一本由周雪光着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页数:467,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读后感:不带政治立场的讨论政治问题没有研究就没

《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是一本由周雪光着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页数:467,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读后感:不带政治立场的讨论政治问题

没有研究就没有话语权,或者说没有亲身经历就不能深刻理解事物的本质。

本书第一大特点就是观点立论扎实,所有的论点都基于作者的田野观察,深入各个部门,各个村庄,亲历各种事物、人物。而写出自己的思考,并非为了学术而学术。书中选取的例子都是发生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事物,并非个案。一个二十岁以上的中国人很可能听说或者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这些事情。从实际生活中来,更具有说服力。

第二个特点,虽然是讲政治问题,但是并不带政治倾向,像书名一样,从组织学角度分析体制、制度逻辑,客观诚实,不偏不倚。站在学术的角度中立的不带偏见的看待问题真是难得可贵。

第三大特点,内容详实,逻辑清晰,观点明确。就两条主线,一统制与有效治理,国家与民众。从国家专断权利,官僚体制,社会民众三个方面出发,用不同的视角来解读,可能有些观点重复的较多,但仔细看也是从不同角度出发,看完这两条主线已经深深印在脑海之中。

再说阅读感,总体感觉算是好读的学术型作品。因为逻辑清晰,观点明确。但读起来很累,因为大量干货,需要消化记忆的东西太多,需要自行思考的问题也有很多。草草十天的时间浏览一遍,重要观点摘抄下来,还有其他读后感等再刷之后再写。

以上

《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读后感:用别人的镜子,既照不出自己的样子,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恰好在今天,刚读完一本书,虽然是一本学术着作,却如同小说一样吸引着我,连续几天追着读。

此书之所以吸引人,一是主题,二是分析问题的进路。这本书的书名即主题,推荐给一个朋友时,朋友说:“看题目就想看了”,平时对政治、对中国现实关注的人,自然会被这个宏大而直指要害的题目所吸引。

在分析问题的进路上,作者与国内外的学者有明显不同的处理。太多的国内学者,套用国外的学术框架和概念来分析中国问题,往往把握不住关键和要害,更别提那些直接拿国外政治理念和制度来对比、批判中国现实的学者和着作,在他们的眼中和笔下,中国历史和中国现实,是一部荒诞的悲情史,很多“公知”和“资深愤青”非常典型。就此,作者说明了自己的态度:

学术研究着眼于“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这并不意味着所谓“为学术而学术”的学风;恰恰相反,这是对知识的尊重。在我看来,如果没有在扎实研究基础上对现实中“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作出满意的回答,那么关于“应该怎么做”的所谓研究只能是空中楼阁水中月,使得学术研究工作流于空洞无物的清谈说教或成为哗众取宠的道具。 ——选自本书P47

在这个问题上,我自身也经历一个转变过程。自弃理从文之后,深受那些学者的影响,算得上一个“愤青”,可是,当你所批判的对象不仅没有因批判而被撼动,反而还能不断再生,这个时候就得多问几个“为什么”了,去思考和追究事情背后的逻辑和生命力,再当愤青,与唐吉坷德大战风车无异。慢慢地,我开始转换角度,学会理解所批判的对象,找出其存在的合理性和逻辑。所以,我得出一个观点:用别人的镜子,既照不出自己的样子,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作者系美国斯坦福大学社会学博士,自然接受了严格而专业的西方学术训练,如此说来,怎么可能不用别人的镜子呢?但事情有另外一面,正因为其接受了系统专业的西方学术训练,作者对此领域的概念和背景边界有更为清晰的认识,才能在分析问题时,不落窠臼,进而提出新的概念和理论,突破现有的分析框架。这些均基于作者深深的问题意识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才能达成作者追求的“是什么”和“为什么”。

这本书通过对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分析,让人深刻认识到什么才是中国特色,但是这种特色不是党的御用文人所宣传的那套,御用文人们笔下的特色,更多的是基于为现实辩护的意识形态说教,而没有说出政策背后的焦虑、压力和逻辑,而这些却深深根植于制度之中,而制度的选择,又跟传统的资源、当前的环境和任务密切相关。

该书的内容深度,不仅让在体制外的普通民众有醍醐灌顶之感,也足以让那些在体制中的人们有“终识庐山真面目”之感,阅读此书,有助于提升对中国政治及现实的认识视野与格局,避免那些流于清谈说教的肤浅,避开哗众取宠的意识形态争辩的漩涡。

该书致力于剖析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而很少在“应该怎么做”层面着墨,这并不意味着作者对此没有思考,而正如作者自己所言,关于“应该怎么做”必须建立在“是什么”和“为什么”作出满意的回答之上,其实,很多答案已经在分析的过程中浮现,尽管有了答案和方向,但如何行动,又是另外一个课题。

作为一本学术着作,该书读起来并不轻松,另外,作者自成一体的分析框架,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和概念,还需细细品味、消化、吸收。总之,这是2017年读到最好的一本书,希望是之一。

《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读后感:大国政治运行的组织学视角

政治是一门妥协的艺术,如本书作者周雪光所言,“规模”是关键变量,最早的现代国家都是威尼斯、荷兰、英国这样的小型经济体,这并非偶然。要“驯服中国之丰富性”,实现标准化的理性管理的难度可以想象。如经济规律里的不可能三角,货币政策独立、固定汇率和资本自由流动不可能共存。政治中,社会稳定、政治安全和行政效率,似乎也无法同时达成。如何妥协共存是大国政治中恒久的话题。

作者致力于发掘和解释政治运行中的诸多问题以及背后的制度逻辑。不是很易读,作者尝试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象出其内在组织学的规律,身为中国社会中芸芸众生中的一员,能以上帝视角俯瞰这宏大画面,很特别。可惜上市几个月就被禁了,只能某宝高价买。

《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读后感: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

大国因内部群体和文化差异性,在内部整合上要付出更多的代价;但国家规模提供了市场规模,因此大国有利于经济增长,有利于降低那些必需公共品的固定成本。但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小国可以有效的利用国际市场,在经济增长上并无劣势。

官僚组织运作中的各种问题:第一,有限理性常常导致组织目标,组织设计和激励机制等制度安排上的问题。第二,组织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一方面造就下级官员的代理人角色,权、责、利分离,难以从长计议;另一方面,不对称信息导致拥有信息方有着更大的谈判优势,使其在实际运行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第三,组织基础上的稳定利益集团,导致官僚制度链条的信息传递不畅,甚至失灵。因组织规模庞大,能力、忠诚等方面信息微妙,中央政府很难实行有效的人事审核,监管和任命。这些问题存在于所有的官僚制组织中,但在中国,这些问题由于其庞大规模、复杂结构、垄断地位和制衡机制缺失而被放大和加剧了。

在中国历史上,治理规模一直是困扰执政者的核心问题。但不幸的是,历史上有关郡县封建之争,常常蒙上了中央集权与割据政权间的利益对立的意识形态色彩,因此打断了有关国家治理规模及其严峻挑战的深入讨论。

组织成员因其特定的角色和位置,有着各自的私有信息,必然以此寻租。“而寻租是一个官僚组织运行必不可缺的润滑剂。”

一统体制的集中程度越高、越刚性,必然以相应程度上削弱地方治理权为代价,其有效治理的能力就会相应削弱。反之,有效治理能力的增强意味着地方政府治理权的扩张,常常表现在各自为政,又会对一统体制产生巨大的威胁。

维系一统体制的两个核心组织制度,一是官僚制度,而是观念制度。前者涉及中央政府及其下属各级政府机构间的等级结构;后者则表现为国家与个人之间在社会心理、文化观念上的认同,体现在政府内外、全国上下的共享价值上。

大规模强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了行政成本、人力资源、社会动员、政府注意力等方面的高昂代价,难以在其他领域复制。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一统体制,想强有力推行其政策只能是有选择的、局部的、暂时的。

国土之大,发展之不平衡,文化之差异,对一统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实在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所有权力集于一身的中央政府,主要需要完成两项基本任务,一是为广大百姓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维持政权的长期稳定;二是保证下放给行政代理人的权力不被滥用,中央的政令能够畅通无阻。这两项任务本质上是冲突的。一方面,为了给广大百姓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就必须尽可能的把权力下放给基层政府;而另一方面,给下级政府的官员目标和利益不同于中央政府,下级政府的行为不易监督,权力下放意味着权力被滥用的危险,甚至被架空。所以从监管和控制的角度,集权者应该尽可能选择集权。

一统观念制度也在不断的受到现代社会中多样化生活实践的挑战和削弱。现代社会的多元分化、不同利益集团的出现和稳定存在,从根本上也动摇了一统观念制度的社会基础。

中央下达的文件命令,我们的表态很重要,但真正执行起来就不符合实际了……但来自直接上级的指令要认真对待。

运动型治理机制的最大特点是暂时叫停原官僚制常规过程,以政治动员过程替代之。政治动员是组织机制失败的重要应对机制,运动型政治常常采用大张旗鼓政治动员的形式,这有助于突破按部就班的官僚体制,在短期内将中央的意图和信号传递到各个领域部门。运动治理的目的并不是取消执行灵活性,而是通过间或的运动来规范这些灵活性的边界,从而在一统体制和有效治理间保持一个动态的平衡。

执行灵活性、观念制度仪式化和运动式治理,成为应对一统体制和有效治理之间矛盾的三个重要应对机制。

“制度设计”这个词汇在中国行政管理中盛行恰恰反映了官僚制度与中国政治文化的深厚渊源。中国的政治文化中,自上而下的政治过程是其主要线索。在这个图画中,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时而发生,但只有得到了上面的认可和褒扬才能具有合法性,否则只能以非正式形式半隐蔽形态生存下去。

官僚制组织中的权威关系建筑在特定的合法性基础之上,而官僚制组织形式及其合法性基础构成了官僚制国家的基本要素,折射出了后者运行的历史渊源和内在机制。

当代中国国家的合法性,建立在以法理权威为表,但更多的表现出卡理斯玛权威为实的混合性基础之上。中国1949-1976年间的国家,当属原初意义上的卡理斯玛权威。

卡理斯玛权威的核心是,领袖以其超凡禀赋而获得追随者的拥戴和服从;而领袖则通过不断的创造奇迹来显示其超凡禀赋,以延续和强化这一合法性基础。

与帝国的文人官员进可“学而优则仕”退可“采菊东篱下”不同,在当代中国的官僚体制中,官员身处职业生涯阶梯之上,只能在政府内部封闭、狭窄的人事“市场”中流动,几无“退出”渠道。因此,国家与官僚间的主从关系较之历史上君主与官僚间尤甚。

官僚体制对合法性的诉求,从两个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其一是组织上实现意识形态一统化和话语垄断权,话语垄断权是维系卡理斯玛权威的关键所在。其二是通过官僚体制将民众组织起来,以稳定的组织形式来保证民众与卡理斯马权威的密切关系。各级党务部门和管理机构有着特色的宣传部门、政治工作部门,其职责是通过一系列的组织起来的政治活动,将一般民众通过工作单位、居住组织引入到政治教化过程中。政治教化不再像帝国时代那样属于日常生活中的仪式象征和道德约束,而是建立在一个严密组织的官僚体制基础上。

卡理斯玛权威需要不断创造政绩来证实和延续其超凡的禀性。卡理斯玛权威与民众的密切关系也反映在一系列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的努力之中。

卡理斯玛权威需要通过各级官僚组织次第向下实施,一个重要的结果即是,在国家意图贯彻的实施过程中,专断权威也不得不随之授予各级政府官员。向上负责组织机制与理想中的上传下达职责之间有着内在的悖论。向上负责制为自上而下的权力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随之而来的自下而上信息传达不畅则难以避免,这一状况与卡理斯玛支配形式的逻辑是一致的。卡理斯玛权威不是基于自下而上的授权,相反民众只是追随者,听从卡理斯玛权威。如此法理权威的基础只能徒为形式。

在卡理斯马权威支配形势下,由于国家治理的规模和广度,皇权不得不委托各地官员代理。对于基层官员的职业生涯来说,直接上级有至为重要的影响,即使直接上级没有决定其晋升的权利,日常工作中的职责安排也可以对其地位和实际权力有着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官僚体制对卡理斯玛权威的“向上负责制”,在实际运行中只能体现为“向直接上级负责制”。结果是,官员对于官僚体制的依附,导致了各个部门、区域的高度封闭性。

规则是卡理斯玛权威的大敌。首先,一个按照规则行事的官僚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卡里斯玛权威的手脚,将权力从领袖手中转到官僚手中,历史上的皇权也面临这一困境。第二,官吏因规章制度束缚而谨小慎微,惰性日重。上述矛盾与紧张正是官僚权力与昔日之皇权、今之国家间关系的核心所在。

卡理斯玛权威需要时常打断官僚体制内部机制的惯性来实现其意图,毛泽东不时发动各类整党整风运动导致组织规则制度被反复打破、弱化。正式制度既不稳定,非正式制度得以盛行。在中国的官僚体制中,社会网络关系等非正式制度,因卡理斯马是的内在矛盾而尤为盛行凸显。一方面,官员的依附性、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得他们不得不花大力气来经营非正式关系,这一点与历史上的官僚体制有着类似的渊源。另一方面,这些非正式关系成为落实和应对高压政策的必要手段,因为政策实施和任务落实时常需要通过非正式制度动员资源、解决问题。这是当代中国官僚组织规模扩大和负荷日益加重所带来的新特点。

卡里斯玛权威、官僚权力与民众三者间的紧张,在这一支配形势下难以找到一个长期稳定的平衡点。久而久之,卡里斯玛权威因民众拥戴热情的降低而衰落,官僚体制因其常规化过程时常打断而弱化,民众热情在卡里斯玛权威灵验不在的过程中逐渐消磨殆尽。三者相互影响,渐行渐远,合法性危机浮出水面且日益深化。在毛泽东时代的后期,国家治理的支配形式正是处于这样一个危机状态中。

今天卡里斯玛权威已经不足以提供稳定的合法性辩护。因此新的国家权力囿于卡里斯玛权威的合法性基础,面临着巨大的政绩压力,更多的依赖官僚体制的组织动员能力来推动经济发展,以此获得合法性。多年来,各地方政府一味追求GDP的增长速度的行为表现,实为最高层自上而下的政绩压力所致。

中国官僚制度的核心是由上下级间的忠诚、信任、庇护关系交织而成的向上负责制,在这一体制中,官吏没有规则条文保护,行为判断没有客观的标准,他们只能在上司的鼻息下小心翼翼,因为是上司的主观好恶而不是客观规则决定他们的职业生涯。因此上司和下属间有庇护关系,而这种庇护关系必然溢出正式制度边界,与各种非正式的人际关系交融起来。从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官僚体制不仅是一个组织制度,而且是一个人际关系交错相连的社会制度。由此我们不难看到中国官僚制度下的组织行为:首先,官员趋于规避风险;其次,官员们关注投资于人际关系,特别是强化上下级间私人关系以降低风险,在出现问题时可以得到庇护;再次,揣摩上级意图成为官僚行为的一个重要表现。揣摩意图,察言观色,拿捏分寸,成为下属应对上司的重要能力。

向上负责的制度造就了官员的两重性:一方面,日常工作中小心翼翼,避重就轻,规避风险;另一方面,一旦把握上司意图,则积极跟进,以求赏识。

党政两线的变化趋势是,在“条条”业务部门实行党政合一,但在“块块”政府层次,党务系统仍然有着强大、完整的动员功能。在政府业务部门行政领导通常有更大的权威;而在综合机构层次则是党务系统占据领导地位,以便有利于贯彻自上而下的指令意图。

执政党长期以来的人事管理原则是又红又专。这一原则落实在组织结构上,表现在党务干部以红为主,不要求专业知识,因为其使命不是处理日常事务,而是执行自上而下的动员指令,因此政治忠诚至关重要。而在政府部门则以专为主。

在中国历史上,官经科举制度选拔出来,不强调专业知识,他们为皇帝指派,以政治忠诚为本;而僚则是他们手下使用的各种幕僚,在具体的领域有技术知识。

在中国政府的组织结构上,市环保局同时受到省环保局和市政府的双重领导。而市政府控制着属地各职能部门的财政预算、人员编制和晋升流动等。显然,对于市环保局来说,市政府较之省环保厅,与它有更为密切、直接的权威关系。

政策一统性本身隐含了执行灵活性的存在根据,而执行灵活性同时为基层政府间的共谋行为提供了合法性基础。政策的一统性越强,它与基层实际情况的差异越大,基层政府在执行过程中注入的灵活性就会越大,因此基层政府间共谋行为的空间便越大。

激励强度应该与“测量表现的准确程度”成正比。如果一个官员的政绩表现难以准确测量,提高激励强度只能是诱使他们加强与上级主管官员的非正式关系,以便规避仕途风险。

在激励与组织目标不一致的情况下,正式激励机制力度越大,目标替代的现象越严重,共谋行为的驱动力越强。

中国官僚制中的向上负责制诱发了以人际关系来规避风险的倾向。这是双向的,对于上级官员来说,在正式规章制度缺失或失灵的情况下,需要利用人际关系来确保政治忠诚和落实任务;对于下级官员来说,需要人际关系来降低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生问题所产生的风险,他们的功过奖惩、晋升和流动的职业生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直接上级的评判,而非正式关系对这一评判过程有重要影响。

挪用拆借是基层政府动员资源的一个有效手段和普遍做法,而非正式的社会关系是这种挪用有效性的重要保证。

在制度正式化的过程中,制度环境压力越大,政策执行的不确定性越高,行政关系人缘化趋势越强,政府间共谋行为的程度便越高。

共谋行为的产生和重复再生是政府组织结构和制度环境的产物,是现行组织制度中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分离所导致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政府制度设置特别是集权决策过程和激励机制强化所导致的非预期结果。

政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是这一悖论的关键所在,组织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分离程度与组织决策的集中程度成正比。组织决策的一统性加剧了执行过程中的灵活性,当决策权力以及资源向政府上层机关集中时,自上而下的决策和随之而来的资源分配就更需要漫长的行政链条和基层政府的灵活执行实施之,共谋行为的组织基础和制度环境则应运而生。简言之,基层政府共谋行为是中央集权决策过程当中所付出的代价。

基层政府间的共谋行为,可以解释为中国政局演变过程中对中央集权制约平衡的一个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官员的工作绩效并非一人或一部门所为,常常需要多方面的协同才能实现。因此,他们的努力程度和工作成效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明确无疑的。

组织的注意力,特别是主要决策者的注意力有限的,是一个稀缺资源。

钓鱼工程:上级政府拿出很少的一部分资金做出激励,鼓励下级政府或单位用各种方式集资来完成某项工程。

政府官员关心的是他们在任期期间的政绩,因为这是影响一个人职业生涯的最关键因素,而对短期政绩的追求是导致突破预算约束的激励机制。

官员晋升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竞争采用的是参赛者之间优者取胜的相对标准,而不是采用一个绝对的考核标准;二,早期的成功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发出强烈信号,有助于进入晋升的快道,而一旦在某一级别上滞留,就会对未来的职业生涯产生长久的影响。另外,现行干部晋升制度还对年龄限制有明确的规定,当一个干部在规定年龄期限内不能晋升到某一级别,他的晋升过程就会在此滞留不前。

中华帝国的一统体制,特别是科举基础上的官僚体制有利于维持帝国统一,但是以牺牲经济理性化、行政理性化为代价的,是以低效率的代价换来的。

依法治国的进展步履维艰,主要有两方面的困难:第一,司法体制的有效运行,需要一系列关于立法、司法、监察和执法领域中的改革,这意味着一个新的独立的权威体系,以及相对稳定、非人格化的法律条文的实施。这对于政令自中央出的一统体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第二,独立的司法裁决,又对地方政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以刚性的约束,从而限制了有效治理的灵活性。

专业化过程在中国社会发展中举步维艰,因为这些专业化过程有相对独立性,形成各自领域中的专业权威,难以纳入一统体制的逻辑之中,甚至会对一统体制产生挑战,因此产生了制度逻辑的不兼容性。

《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读后感:自由意志的民主逻辑

作者在文中提到,国家治理有两条主要线索,一是中央权威与地方权力间关系,二是国家与民众间关系。在长期的中国大历史中,前者占据了主要位置,后者只是时隐时现的副线。

官僚体制是中国国家治理的一把双刃剑。在这个过程中,以下两个危险尤为突出:其一,在法理权威基础缺失的情况下,国家权力官僚化,与历史渊源深远的官僚体制上下联手融为一体,走向官僚专制的支配形式,而不是建立在法理权威之上的官僚制支配形式。如此,官僚体制将窒息中国社会的内在发展动力,封闭停滞之虞难以避免。其二,官僚权力的膨胀与组织失败诱发卡理斯玛权威重登历史舞台,重回历史之旧辙。这两种趋向在中国当今社会均有丰富的土壤。

中国传统以来一直是一个家国一体的共同体社会:国是家的扩展,忠是孝的延续,君是父的放大。君权-族权-父权的同态结构使全国成了一个庞大的宗法公社。

天朝社会最突出的问题不是贫富差距,而是权力差距,即有权者与无权者的冲突。无权者难以进行积累,有权者积累过于容易,这就使得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积累欲贫乏而消费欲高涨,竞争意识淡漠而身份意识强烈,人人都在等级壁垒中混日子的文化氛围。

缺乏自由个性的民众具有“奴隶”与“奴才”的两重性。他们常常对具体的主人表示憎恶,但对制度本身却存在幻想。他们反对坏皇帝、坏官吏与坏主人,而拥护好皇帝、好官吏与好主人。

依法治国是多年来我国建设的一个主题,但是实际进展步履维艰。原因在于缺乏权力制衡的基础:法律制度的核心是一个稳定、刚性的制约机制,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同一标准尺度来衡量裁决问题。法理国家的基础是依法治国,而不是以法治国。

民主的本质在于人的自由个性觉醒。社会化商品经济取代传统自然经济、自由人所有制取代家国共同体、独立人格取代依附人格、理性与科学取代蒙昧与迷信,政治民主取代国家专制,总而言之,是人的自由个性取代人的依附性的革命。

正如作者在11章开头引用查尔斯蒂利所说:一个新时代开始,不是一个新的精英执掌权力之时,也不是一个新的宪章出现之际,而是普通民众以新的方式争取自己利益的时候。公民自由意识的觉醒意味着新时代的开始。

《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读后感:国家政治中的多律背反

现代化是一个艰难而危险的梦想——那么多国家历尽波折仍难以跻身发达国家俱乐部,反倒由于实现现代化的努力而带来政治动荡,因为打破原有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伴随着强大的社会动员与政治参与,此时政治制度的发展却十分缓慢。正因此,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其名着《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才要强调:处于现代转型期的第三世界国家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政治发展落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家恰恰需要权威来控制可能出现的政治不安定,从而坚定地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变革深入进行下去。

这构成了一组内在的矛盾:试图现代化的努力会带来社会震荡,但现代化本身却又需要稳定的政治框架。能做到这一点的国家并不多。在西方社会之外,唯有东亚率先达成了工业化,这或许正是因为东亚是历史上除西欧之外唯一拥有发达官僚政治体制的区域,因而在其国家政治中具有某种后发国家中罕有的组织化、效率和稳定。如果说欧美近代政治传统是“强国家、强社会”,一些失败的后殖民社会是“弱国家、弱社会”,那么东亚历来则是“强国家、弱社会”——在走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剧变中,国家不仅是几乎唯一一支高度组织化的力量,而且与其它社会力量相比强大得不成比例。

由此便可以解释从日本到中国,政府在这一进程中所展现出来的主动性了。如果说中国有什么特殊之处,那或许在于:近代以来中国落后于世界的程度令人痛心,这造成了一种强烈而普遍的赶超心态,中国国家治理中时刻隐现的一个使命一百多年来始终未变,那就是如何在保持政治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实现赶超西方。一代代的政治人物相信,这不能等待社会的自动发展,而需要有率先觉悟的政治家领导。就像1950年代任南罗得西亚总理的加菲尔德·托德曾说的:“我们掐着非洲人的脖子走,对他们说:‘和我们一块儿到20世纪去。’他们走过来了,就会感到高兴的。”这种想法假定:人民早晚会理解,为了现代化的梦想,眼下的痛苦是必要的,所谓“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在中国,这一点又被那种“先锋队”的革命理想所强化,导致“想要积极有为”成为官僚体制根深蒂固的思维模式。

在应对这一棘手使命时,中国的政治人物不能不意识到中国所面临的特殊之处:它是唯一重生的古典文明,也是唯一将19世纪之前的统一帝国模式几乎完整地转化为主权国家的社会;由这一巨大规模所带来的治理难度;以及“一穷二白”之下追赶的高度迫切性。概言之,它在空间和时间的双重意义上都提出了世所罕有的难题;而对社会学界来说,这也是个吸引人的问题:如何解释中国曾有的停滞、重生以及近几十年突然迸发出来的巨大活力?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的很多政治问题重复出现,运动式治理、政策贯彻执行不力不过是其中几例。社会学者周雪光认为,这些问题的背后,都共享着一个稳定的制度逻辑。他感兴趣的并不是去批评,而在于发掘和解释这种逻辑。

在他看来,中国政体的基本特点是“一统体制”,强调通过唯一的力量中心来治理整个国家;但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正在于,如何在这样一个规模巨大、人口又是世界最多的国度内进行有效治理。他敏锐地意识到,仅仅将新加坡模式、日本模式类比是不恰当的,因为“国家治理的规模”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维度,在超大的规模之下,国家组织机制及其负荷和挑战就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意义了,这也迫使人去重新思考组织方式、组织成本等一系列问题。这样,“一统体制”和“有效治理”就成了中国历来在国家治理中的一个深刻矛盾:前者通过官僚体制和大一统观念来维系国家的完整性,贯彻落实中央的政治意图;但后者则面临着现实生活中千差万别的状况,如果想要落实势必得灵活变通,但太灵活又会导致各行其是、偏离失控。

这个矛盾无法解决,只能不断在动态中寻求一个暂时的平衡点。用1980年代时那句着名的顺口溜来说,便是一个“一死就放,一放就活,一活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又死”的怪圈。虽然一直有人呼吁要走出这一怪圈,但事实证明并非易事,相反正如周雪光所言,“国家治理逻辑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这一矛盾而演化发展起来的,体现在一整套制度设施和应对机制之上”。一统体制太刚性,必然削弱了地方上的灵活性和积极性,甚至造成像大跃进这样的灾难;但太偏向地方上的有效治理,又会导向各自为政的过度分权,这两种极端所造成的恶果在中国历史上都不乏先例。政治终究是一门妥协的艺术,在面临有限的资源和工具时,不得不有所取舍、侧重和调整,何况不同地方和时代的情形的确千变万化,“因地制宜”是明智之举,然而在地方性差异中保持大一统的局面却又是中国自古以来普遍的政治文化心理。

虽然这看上去是个矛盾的“怪圈”,但中国之所以能重现活力,靠的或许正是这一套机制。由于中国实在太大,成熟的政治家不得不面对现实,为了实现有效治理而不得不考虑到地方上的特殊情形,因而中国人的口头禅之一是“看情况”,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很多学者注意到,毛泽东时代的许多政治决议是在地方上召开并决定的,而从解放区时期的特区制度到改革开放时的经济特区,新中国也惯于先在多个地方谨慎地试点后再推向全国。事实也证明,对各省各地的放权与“解放思想”,是中国经济奇迹的重要政治基础。

这是根植于中国政治现实的治理逻辑。毕竟国家太大,也没有人能事必躬亲,“行政发包制”这样的多中心治理形式是必然选择——中央提出大方向,制定绩效和目标,由各地自行解读并完成。借用邓小平的名言,就是“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这给了执行者很大的灵活自主,使各地可以参照自己的具体状况去完成目标。然而,正由于这种现实主义太成功,常常为人所忽视的一点是:这也造成了中国社会浓厚的“结果导向”的思维。连司法界都会说出“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无事就是本事”这样的话,全不在意程序正义及其合规性,而只看结果。在全社会都急于赶超的心态下,上级有时会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总是一副“我不管你能不能做到,我只要结果”的架势,并且不听任何解释——实际上,导致“大跃进”灾难的也是同一种心态。由于那个任务按常规办法是无法完成的,这就给执行者施加了巨大的压力,迫使他整天去想着“弯道超车”、“超常规思维”、“跨越式发展”,这在激发出巨大能量的同时,也使决策行为缺乏连贯性,常规程序总面临着被迫打断的状况,甚至可以中途改变游戏规则,而上级还保留着任意干预、随时叫停的权力。于是这又造成了一种新的困境:看上去很热闹,并且分别看似乎也都是达标的,但整体效果却是低效率的非理性活动,也正因此,前些年才提出“不折腾”吧。

对每个基层人员来说,他们无暇考虑整体,念兹在兹的只是如何去完成自己所分摊到的任务,因为这直接与他的升迁挂钩。赵鼎新因此提出“绩效合法性”的概念,认为中国这些年的成功,正在于各级政府都有强大的动力去完成绩效;但周雪光的研究则揭示出另一个面向:基层官员为了完成绩效,常常不得不采取非正式的“变通”办法,而上级也往往默许或鼓励他们因地制宜,形成某种“共谋”;有时甚至为了敷衍过关,还串通起来编造成绩和数字。为了完成短期任务,又不得不支配和调配、挪用资源,造成各种后遗症。不仅如此,在实际运作中,上下级单位之间还会结成微妙的政治联盟,以共同应对更上一级的核查。由于在上下级之间的核心是向上负责制,而行为评判又缺乏客观标准,于是广泛出现了各种非正式博弈,“揣摩上意”不仅在所难免,而且是生存诀窍。周雪光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官僚体制不仅是一个组织制度,而且是一个人际关系交错相连的社会制度。”这意味着,对制度的考察,须深入到它所嵌入的那个社会中才能得到完整的理解。

在这复杂的宏大画面中,套用康德的术语来说,彼此之间存在着“多律背反”:多个遵循不同逻辑的原则之间无法避免地存在矛盾冲突,激励机制与逻辑目标之间也未必对应,政府部门之间的多重政治目标和利益之间也往往要进行反复博弈,这既是种种问题的根源,又是其灵活发展的动力所在。这其中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中国是一个“多样性统一”的超级国家,而又过早地实现了大一统,因而不得不长期依赖一套不够现代化的混合制度去管理社会。正如周雪光所言,“规模”是关键变量,最早的现代国家都是威尼斯、荷兰、英国这样的小型经济体,这并非偶然。布罗代尔就曾说过:“我常常想到,与法国相比,英国的有利条件之一正是其国土的相对狭小;国土之大足以构成一个国家,国土之小恰好便于统一本国的经济。我以为,法国命乖运蹇正是由于国土宽广,因而单靠为民族经济服务的一个城市的力量,即便是巴黎,也不能够安排好本国的经济。”相比起法国,中国又大了近二十倍,要“驯服丰富性”,实现标准化的理性管理之难度更大得多。在这种状况下,中国社会的“合众为一”又不是通过自下而上的自发联合达成的,相反有一个排他性的政治力量扮演积极干预的角色,因为在中国完成统一的年代,唯有政治能承担起将社会组织化的职能。

中国出现这样的局面,从根本上说恐怕也是因为对“秩序”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阿诺德·坦能鲍姆曾说:“社会组织是对人类个体互动的有序安排。控制过程有助于限定特异行为,并使他们服从组织的理性计划。组织需要一定的服从也需要对多样行为的整合。正是控制的功能使得服从达到组织的要求,并实现组织的终极目标。控制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分歧的利益和成员潜在的弥散行为中制造出协调和秩序。”所不同的是,对中国人而言,“秩序”往往便是一个有差等的“社会秩序”,但在西方人的观念中,“秩序”却是一个由“无形之手”的隐形规律所主导的状况,重要的不仅是怎么做,还在于“如何不做”,因为这种观念强调违背规律的干预还不如不做。

中国政治治理的逻辑在很多层面上的确来自与西方颇为不同的制度渊源,这是一个古老文明两三千年以来的生存智慧,但正如周雪光所指出的,它的那种适变能力和灵活性是以低效率为代价换来的。在面临多律背反的现实时,政治家必须做出选择:是要社会稳定、政治安全还是行政效率,这三者可谓是中国政治中的“不可能三角”,无法同时达成。历史上反复博弈的最终结果是:明清帝国以低成本来维持社会基本稳定,而牺牲了效率与技术发展。不过,周雪光的论述似乎过多强调了中国国家治理的逻辑源自中国传统的一面,也就是说,他更注重这种历史的延续性而不是变革,但后者显然是不容忽视的。

在此他忽视了一点:现代中国尽管因其惯性而沿用了许多传统制度,但它的重生正是由于对近代以来的巨大挑战所作出的回应。晚清新政的核心便是改变那种“永不加赋”的小农帝国“仁政”,转向那种西方模式的“追求富强”,从而锻造一个具有强大汲取和干预能力的政体来应对国际国内压力。中国官僚体制的组织性、动员能力及其治理层次之深入,与其说是源自泛泛的传统“一统体制”,倒不如说是晚清民国时期中国现代化的产物。新的体制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忽视“效率”了,因为这是生死存亡的关键,尽管在博弈过程中,“效率”仍不时屈从于其它目标。从传统上说,无论东西方都几乎普遍地采取间接统治模式,但大体从1750年起,西欧各国普遍开始激进地转向以“直接统治的制度直接干预地方社区、家庭生活以及生产企业”,并“开始直接与社区、家庭和企业发生联系,扫除了这一过程中自发的中介”。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同样伴随着国家与基层的直接互动和主动参与,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才能解释中国历史上原本从未成为直接经济活动主体的官僚体制,何以在现代却成为经济活动中活跃的主体角色,政府官员变成了比企业老总更大的“老总”。

因此,虽然在书中也提到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状况,但就像社会学研究通常所呈现的那样,这主要是一项共时性研究。在提到权力的下放与收紧时,他主要是作为理论模型中的两个侧面来考察的,而不是历史语境中的历时性变化——例如从1980年代的分权到1990年代分税制改革后的再度中心化。此外,或许由于他的结论主要是基于对华北的田野调查,他似乎也有意无意中淡化了中国广泛存在的地区性差异和城乡差异:相比起北方或农村地区,像上海这样的都市文化中,就较少使用非正式交往——上海人听到陌生人套近乎叫“大哥”,并不那么买账,对私生活的保密也更注重。

不过,如果说这里的诸多矛盾是问题之源,那它或许也是匡救之本。在政治实践中已可看出,这些多律背反的目标不可能同时达成,必须有所取舍与权衡;而随着中国社会越来越繁荣、多元和复杂化,给原有的组织协调增加了沉重的负荷,正因此,这些年来才越来越强调运用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中国的问题也许并不是政府如何积极有为,当然也不是它消极无为,而是如何“积极无为”——在一个动态多变的世界上,通过积极措施消除和防范那些过度干预的行为。因为,如果不清楚自己“不该干什么”,那或许也无法真正明白自己“该干什么”。

《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读后感:打蛇打七寸

我们研究政治的目的是什么?良治显然太遥远,而政治的压力在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中显然很重要,折中的办法是我们要学会和利维坦共舞,与巨兽打交道。而了解官僚制的运作模式是最重要的一环。

周雪光的《中》提供了一个较全面的视角和新的工具。他拿住了一统制和有效治理的悖反为抓手,从合法性基础、支配形式、不完全契约、控制权、共谋和运动型治理机制等方面来剖析皇权与官僚制间的动态平衡。在周提供的纷繁复杂的现实场景中找到运作过程中的命门,才能反照现实,产生意义。

在中国,无论从古代政治,还是现代政治,一统制和有效治理的一个基本矛盾就是幅员辽阔的治理规模,带来深刻的以维护政策刚性、国家权威为重点的中央政府和为了实现政策落地而产生灵活执行或偏离、异化的地方代理人的博弈。换一个角度简化描述,皇权集团要为国护盘,统治阶级的合法性基础不能崩;而对于地方官僚集团来说,实现个人晋升和地方/小利益集团的发家致富才是真实的盘面。而利益的落脚点不同,恰恰隐匿在了幅员辽阔和政治教化的礼仪化当中。中央政府的护盘行动需要承包商和代理人,后者通过在地治理达到马斯洛需求层次的实现。这样表达,相信更全面地解释作为实际操作官僚治国系统的个人,在真实的博弈中如何分化出忠君派、清谈派和奸臣党等,也更能佐证在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下,赖以支撑制度的逻辑的本源在哪里。

《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读后感: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

一统体制与治理规模过大的矛盾

“一统体制”强调通过唯一的力量中心来治理整个国家;但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正在于,如何在这样一个规模巨大、人口又是世界最多的国度内进行有效治理。

一统体制:官僚组织制度+观念制度;另一个就是对地方的治理。这里就存在着一个矛盾或者说悖论,一统体制强调的是控制,强调的是权威的渗透,强调的是上下级之间的命令与服从,依赖于严格的官僚体系的运转。有效治理则强调的是因地制宜,强调灵活应变,强调地方的自主性,这显然是和一统体制的要求相悖和矛盾的。因而,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的核心在于在“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找到平衡,当然,这种平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无论是对于掌握控制权的上级政府来说,还是对于试图寻求控制权之外的自由空间的下级政府来说,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张力是永远存在的,其区别只不过在于张力的大小而已。中央政府希望能够对地方政府实行有效的控制,希望政令上行下达,但是他们也要注意到下级/地方政府的反馈,不能压得过死,要留有一定的空间。下级/地方政府则希望拥有足够的自主权,以便因地制宜,实现地方的政策/主张,从而实现地方的发展,但是他们也要注意到中央/上级的统一政令,其地方发展政策不能违背中央的大政方针。中国国土辽阔,地区之间的发展有很大的差距,因而中央的政策与地方的具体政策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不适和张力。这种张力需要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共同努力去弥合,从而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从中央的视角看,他们是一统体制的坚决拥护者,当然,他们也会兼顾有效治理,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在一统体制的基础上的。从地方的视角看,他们的关注点则更多在如何实现地方的有效治理上,当然,“号令出自中央”的一统体制也是他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因为维护国家一统体制是实现地方自主性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护一统体制的前提下,中央和地方都在为如何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而努力,在各级政府之间的互动与博弈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应对“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矛盾的机制。这些应对机制包括“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之间的动态关系”、“政治教化的礼仪化”、“运动型治理机制”等。当然,这些机制不是一层不变的,也不是完全独立的,其自身以及各个机制之间存在着动态的演变过程。

“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是在中国国家这一场域内发生的,是在一个很大的组织内发生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会遇到类似于“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的事情。实际上,就是在一个组织内,“集权与分权”之间的矛盾的问题,比如,在某个高校组织系统里,如果校级领导层制定了某些政策,规定了某些章程,那么院级的领导在执行的过程中,既需要考虑到校级领导的意图,执行学校的统一政策,也需要考虑到院内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同学们的接受程度,按照实际情况来灵活执行政策。又比如,我参与的某个调查,我做出的一些决定,既需要考虑到领导的想法,又需要根据具体的实地情况来灵活变通,当然,如何弥合“统一管理与具体执行”之间的矛盾与张力,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既需要领导者有“管理的艺术”,也需要执行者有“执行的艺术”,不然的话,事情肯定会搞得一团糟。但是,在中国这么一个有着浓厚“卡理斯玛型”领导传统的国家,下级在变通和应对的过程中,永远会考虑到不要触碰到上级领导的底线。所以,无论是“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还是“统一管理与具体执行”,“一统性”永远是前提和核心。个人觉得,这里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是“权力”的分配的问题,中国是一个集权国家,那么,所有的治理活动,所有的博弈与“讨价还价”都是在大一统的框架内进行的。我们所讨论的治理逻辑,实际上背后隐藏的是“权力的分配逻辑”,而国家治理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权力分配的博弈过程”。

y/201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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