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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客》读后感10篇 间客讲的是什么

导语:《间客》是一本由猫腻着作,起点中文网出版的730图书,本书定价:网络,页数:2009-4-2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间客》读后感:宇宙洪荒五一前一周离职,外加五一三天假,由于无法出远

《间客》是一本由猫腻着作,起点中文网出版的730图书,本书定价:网络,页数:2009-4-2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间客》读后感:宇宙洪荒

五一前一周离职,外加五一三天假,由于无法出远门,干脆一心宅在家看小说。看得头晕脑胀,但还是坚持看完了它,对于看这样的小说,我总有怀着一种莫名的执着。

猫腻的书,貌似已经看得差不多了,我还是多喜欢这位作者的,他的书很容易就能与其他作者区分开来:阴谋、策略、爱情、主角、配角、历史、思考......都自有一种文采风度在里面,这算是他的优点,但在某些时候也有一些局限。

间客。

应该算科幻和玄幻的结合体,里面最喜欢的角色是除了生孩子无所不能的施公子。虽然许乐也很可爱,但他不够帅,作为YY小说,我不是一贯看脸,但当旗鼓相当需要取舍的时候,我还是会发挥一下想象的作用,为颜加分的。作为一个游戏人生但又愿意将理想付诸于实践,出生平民但又历经荣华,放浪不羁又执着爱情......的奇葩,他的人生还是蛮有意思的。而且比起许乐,他似乎才是真正的间客,是孤身一人,敢于挑战全宇宙的强人。

其实之所以喜欢施公子,还因为他是一众主要角色里挂得比较早的一个,到他死的时候还颇有未尽之意,但往后继续看,就觉得太拖沓了。其实还多喜欢邰公子的,但后面的情节发展,显然没有着力刻画他,形象塑造弱了些。

我看科幻比较少,只有阿西莫夫的《银河帝国》和刘欣慈的《三体》,相比较,最喜欢的还是银河帝国,虽然他因为时代的限制,略显粗糙,但粗糙得大气磅礴。

貌似偏题了。

那就这样吧。

《间客》读后感:长

一个字:长。两个字:很长。三个字:太长了!四个字:真他嘀长。五个字TNND长。六个字:.....

不玩文字游戏,反正我对于自己看完这么长一篇小说,感到很骄傲。其实我一早就知道它长,又不是我喜欢的题材,所以当看了若干章还没进入状态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太有病了,为啥在看一篇既不喜欢也没有看出任何让我喜欢的潜力的这么长的文章?不过那个时候,我随时准备停。凭借着一种莫明其妙的无聊的力量支撑,我终于看完了第一部,居然也没有停下来。等第二部看到一半,发现好像停不下来了。这才发现第一部六十多章只不过是个引子。等看到第三部,我在喜马拉雅上找到了有声小说,向ld推荐。看到第四部,我再次郑重向ld推荐。

当然推荐的很重要原因是,我觉得他会喜欢这个题材,也会喜欢这个调调。ld一如既往地,对我的推荐持怀疑态度:你喜欢的我也不一定喜欢啊!我告诉他是照着他的喜好挑的他仍然不信。而且,九百多个音频,规模实在有些吓人。直到有天我打开喜马拉雅听的时候没戴耳机,他听了一耳朵,之后再说起这部书他都连连赞叹:那部书听着很带劲啊!

在我看小说的网站上,对这部书的推荐语是:很热血,很装逼,很强大。我觉得很贴切。 热血,也就是ld听着觉得的带劲。装逼,就是人物经常面无表情,表情异常平静,没有一丝变化等等。强大,是整个故事框架从物理环境的构造到社会结构到情节的设计铺陈,都很强大。这么长的故事,这么大的构架,基本上都能圆上,埋的线最后都交代了,挺不容易的。作者自己说,这不是天份,是勤奋。作者显然是心中先有了整个故事的大致构架,而且做了提纲笔记,然后慢慢地把故事写出来,让它丰满,而不是想了个大概就开始动笔,写到哪里是哪里。我对于他的敬业精神深表敬意。同时作者的量化概念简直不忍直视。什么几光年几分钟就飞过去了。同样的距离同样交通工具有的时候要经过几个月才能到,有的时候一天之内就能来回。还有很多时候,作者干脆在需要显示数字的地方用省略号代替……

这么长,主要因为故事够复杂,同时也因为作者够罗嗦。在第二部有一段,我经常找不到自己看到哪里了。车轱辘话来回说,没看过都跟看过似的。另外,作者喜欢用一串形容词,偏词汇量又不怎么大,这么长的故事讲下来就觉得太重复。其实,少用几个形容词大家都知道他想说什么。

我比较喜欢的部分就是对权术的描述。可能因为我不懂政治,所以但凡有点什么阴谋看着都挺是那么回事的。换句话说我说好不见得是真好。不过呢,看了这么多小说,能写到这份上的还真少。人物的刻画也算比较成功,除了大家普遍比较装嘀。而最弱的部分就是感情戏。开始就有人说感情戏不好看,我想不是看升级看打怪么?感情戏不好看没关系。可这感情戏,简直了!号称不是张无忌是段正淳。我看就是弱爆版张无忌。不会写,咱不写成么?虽然我很讨厌种马,可感情戏写到这份上,我几乎哀号:还是来种马吧!主要是作者不把女人当人,完全不知道怎么塑造女性角色,拉出来跟主角放一起,怎么都没有chemistry。不会写女人,咱上耽美成么?里面随便拉出个男人,不管是施公子还是白玉兰还是邰之源,哪怕老东西,跟许乐的互动都有看头,不说基情四射吧,至少比跟那些女人更有爱多了!

话说,这作者还真是迷金庸。这部小说的前两部简直就是郭靖传,后面是萧峰别传,到后来是韦小宝加张无忌。

三个月,终于完成个大工程。接下来,看点什么洗洗呢?

《间客》读后感:主角就是一个虚伪的人,根本就是道德婊。

感觉主角太虚伪,明明是利己主义却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批判别人,作者把主角写的太正面。拿许乐杀朴林镐这个例子来说,虽然是误杀,但在面对他的父母弱妹时,他却没有一丝愧疚。再来看看在许乐进行机甲陪训时,朴林镐的两个战友想要折断许乐的臂膀为他报仇,许乐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废了,请注意是废了,也就是终身残疾,既然许乐拥有绝对的实力,根本不会受伤,那痛打一顿让他们在床上躺一段时间也就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那,有必要废掉那么狠吗,毕竟他们并不知道内情,把许乐当成了一个有背景杀无辜人仍可以逍遥法外的主了。弱的就原谅,强的就妥协,难道这就是作者所说的东林石头。结果对你不公就是对道德不公,但是许乐哪个所谓的朋友没有做对别人不公的事情,也没有看到许乐去批判制裁他们,自利就是自利,装什么道德婊。我感觉许乐只不过是个虚伪的人,同那些满口仁义道德,暗地里男盗女娼的伪君子本质没什么区别

《间客》读后感:《间客》读后感:关于精神洁癖

作为读的猫腻的第二本书,也和第一本《庆余年》一样拖了好久好久,但是首先还是要感谢下为我提供这两本好书的两个人。

一个是远在天津的姑娘,事情总是那么奇妙,你永远不知道一个脑子里似乎都塞满了爱情偶像剧的女子,会推荐这样一本书;

而借着庆余年的势头,一位同事老师说:他更喜欢《间客》,行,那就看间客吧。

这两本书有一个共同点,可以让我一夜不睡地读下去,上一次,还是盗墓笔记。

习惯性地扯远了,今天是要说点精神洁癖的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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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庆余年,我曾放言这部作品颠覆了我的人生观。

看完间客,我才知道,这两本书的成功,同很多成功的作品一样,除了成功的情节设计,丰富的语言内涵,更重要的是,这两本书贴合了很多人的诉求,越卑微的人,越容易被这样的诉求所打动。

这里的诉求有两个:

第一,在危难时刻,总有猛人搭救。

第二,做一个猛人。

现实里的大部分的人内心渴求着前者,却惯于放着后者的豪言壮语。

这就是大多数人精神洁癖的由来:

或者说,一个人的精神洁癖度,完全取决于他理想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打小,我就构建自己的精神准则,那时候叫原则,现在叫洁癖

这些洁癖表现为:不对爱的人撒谎不勾引有对象的人的对象对人负责不抽烟,不吸毒不玩儿阴谋诡计忠心尊老爱幼不歧视任何职业不强迫别人做不愿意的事情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好好保护歌词本不点评别人的外貌不记仇不和亲朋好友发生任何利益关系不出卖朋友/恋人/家人/国家。。。。。。。是不是很完美?

直到俗套的情节发生,于是人们说,你看,你开始成熟了

所谓的现实挫败感,让我们叼起了烟,从装酷到精神上开始无限的依赖。

精神洁癖也开始发生逆转,很多条例被打破,很多原则虽在坚持却开始有了裂缝。

我也就慢慢变成了一个自己讨厌/欣赏自己更成熟/越来越无所谓/以某些名义来妥协。。。的人

似乎更加完美了,从一个放嘴炮的猛人到一个会妥协会放弃的温和人士。

温和到你已经阳痿而不自知。

于是又产生了三个问题:

第一,我是真的愿意成为我,还是只是希望成为别人眼中的我。

第二,就算我成为了那样的“我”,现实可会放过我?

第三,现实压根就没在乎过你。

那怎么办呢?猛人做不成,靠猛人来搭救似乎又太不靠谱。

第一,引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第二,年华会老去,人会死,别在青壮年时期就阳痿。

第三,先天不足手来补,都是为了爽,不要因为爽不了就放弃对爽的追求。

第四,没有可以解决的问题,问题永远存在,接踵而来。

第五,就算一个被磨圆的石头,依旧可以砸死人,而只有原本就只是沙子的东西,就是被包成一个沙包,也不过就是给别人拿来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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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摘录点肥猫在间客后记里的几段话。

1、我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但我真的知道什么是错误的,因为那些错误是如此的简单,根本不需要艰深的理论知识,而只需要看两眼。

你抢我的东西,你偷我的钞票,我无罪时你伤害我,没有塞红包你就不肯把我的车还给我,你拿小爷我缴的税去喝好酒找女人还像大爷一样坐在窗子后面吼我,这就是错的。

2、我主观意识上没有犯错,那么我就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后果,这是一种极端自我,极端强大,可以说极端自私却又非常令人惊叹的精神强度,且只有又臭又硬的石头才能为之

3、所谓武侠就是以武道达成自己所认为的侠义之行,所谓英雄就是坚定认为自己所做是正确的,然后不顾前面有怎样的艰难先祖,怎样的鲜血淋漓,都会无比坚定的走下去。

4、那些最原始的道德是什么?不伤害无辜,不牺牲不愿意的无关者,不说假话欺骗他人的利益,看见有人要掉井里去了,哪怕是你湿了身的嫂子,你也要闭着眼睛拼命去把她救起来,至于其间,你有没有眯眼睛,那真的不重要。

《间客》读后感:妙手空空

从《庆余年》开始看猫腻的书,除了现在《将夜》追的半死不活以外对猫腻写书的手法倒是略看懂了一二。

一上场的时候都是小人物,而且基本是孤儿,孤儿好呀,天生地养,注定背后有一个天大的谜团等着此时的小孤儿。许乐如此,范闲如此,易天行也如此,都是高贵血统出来的孤儿。也就等着看 宁缺同学有没有最后的什么惊天大逆转了。

既然是主角,那运势一定是逆天的。许乐能纵横联邦,秒杀七大家,笑看花丛间,靠的不是他那打不死的小强身体,关键还是天妒人羡的无敌好运。要说YY文,如果是男生写,一定是男主角功成名就,美人环抱;如果是女生写,那必须是女主角颜如天人,无数男子为其所痴狂。去掉表面看本质实在是了无生趣。

还好猫腻同学在这个无趣的本质上加了很多丰满的外表,庆余年里的各种行政部门,间客里对政治这个潘多拉盒子的剖析都来得异常深刻,猫腻大人好像一向奉行的主义不是底层人民至上,也对权贵阶层嗤之以鼻,说到底还是力量为上,谁的拳头硬道理就在谁的手上。当然,间客里的宪章光辉和机甲是体现了一把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不过最后还是被许乐这小爷收拾的服服帖帖,我们只能无限感慨到,宅男,才是改变世界的力量。

不知为啥,总是更喜欢猫腻作品里的配角一些,施公子看起来总是比小眼睛的许乐看起来帅一点,邰太子的智力看起来也是比许乐高不少,可惜了,不是主角的人没有逆天的运势。之前看过一篇写 猫腻作品里那些为了主角戏份而死的男配角,比如陈平平,比如施公子。许乐的表现比范闲强了些,是因为七组里已经有太多的人牺牲了么。

喜欢间客里的七组,喜欢那个纪录片,喜欢忽男忽女的老东西,不喜欢是不是出来的很相似的什么金庸,周星星等片子里的片段。有许多东西是悟出来而不是写出来的,看来以后要边看边写了。

看完间客,突然觉得 这首妙手空空的歌很适合做片尾曲,人生,不就是一场梦么?

走遍那东南西北走遍八方

才知道原来人生如此荒唐

三十而立 四十依旧彷徨

英雄少年转眼已告老返乡

走遍那东南西北走遍八方

才知道原来爱情如此荒唐

花好月圆 哪个不爱红颜

海枯石烂终换得一世创伤

人生啊 本来是一场梦

做美梦 醒来两手空空

爱情啊 但愿能有结果

擦干泪 明天还是要过

走遍那东南西北走遍八方

早知道悲欢离合本就无常

好聚好散 酸甜苦辣独自尝

山盟海誓怎经得几回风浪

走遍那东南西北走遍八方

早知道阴晴圆缺总是无常

世间冷暖 人情淡薄纸一张

鹏程万里只剩下一脸风霜

人生啊 本来是一场梦

做美梦 醒来两手空空

爱情啊 但愿能有结果

擦干泪 明天还是要过

嘿~两手空空口袋也空空

赌一把人生会不会发疯

生不带来死不带走

不如两位大哥把钱都给我

为了利益 冲昏头 为了私欲 骗朋友

飞黄腾达 只是世上肤浅的定义 懂不懂

人就是要累过才会懂 这经历或许不是美梦

劳苦奔波年华老去 路到尽头有多少秘密

友情爱情亲情 这三样东西

这辈子修炼不成  下辈子继续吧你

合唱:人生啊 本来是一场梦

做美梦 醒来两手空空

爱情啊 但愿能有结果

擦干泪 明天还是要过

《间客》读后感:将进酒

将进酒

猫腻最有名的作品无疑是《庆余年》,而最有名的作品往往就意味着然后没有然后,《庆余年》的然后是《间客》。《庆余年》开头和结尾我都觉得如刀劈斧凿,浑然不是一体。《间客》则如匹练烈酒,绕梁不去。就如施公子那首总是唱不到结局的“二十七杯酒”,杯莫停,浅酌鲸吞,不醉无妨。

第一杯 军人

在猫腻的笔下,正规军人往往是一种比较暗黑的存在。堂堂之阵,正正之旗,往往行那苟且之事,卑鄙勾当。所以一个不是剧透的剧透就是,小说的幕后黑手往往是以直率,刚勇着称的所谓军人。

但所谓笔锋跌宕,在这部充斥着“卑鄙是高尚者的通行证”的小说里,这个差点连名字都不为人知晓的暗杀者,这个怎么看都很卑鄙阴暗的家伙,让我第一次感到了和星空一样熠熠生辉的道德闪光:“既然失败,我不会再对同袍开枪。”。

这个名叫那多的战斗英雄并没有继续杀戮,而是把子弹送给了自己。他不在乎梦想是否就此夭折,他将自己的鲜血铺满尘埃,然后坚定死去。

军人如果都拿“军人也是人”来搪塞,那还叫什么军人。

至此为止,被封余和许乐一路暴揍的军人第一次发出光芒。军神李匹夫,手套杜少卿,核弹李在道,金星李疯子,这些军人的光辉加起来我觉得都不如这个那多放下枪口的那个刹那:他是一个军人,他对得起他虚掷的鲜血。

第二杯 老头

从《朱雀记》的拾荒老头开始,《亲余年》的陈萍萍,《间客》里同样有一位非常令人眷恋的老人:沈老。

沈老叫什么名字其实很重要,故事的第二个高潮其实就是纠结于这个淡泊名利的老人在被抄袭,被遗忘之后,被许乐近乎顽固地让他的名字重新大白于天下。但比他的名字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风骨,他淡淡地向许乐伸出手来:给一根烟抽。

沈教授是那种真正视名利于浮云的人。要做到这点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他有真正在乎的东西。所谓堪破名缰利锁,跳出七情六欲,如果没有一个可去的地方,何以所安。沈教授在乎的道理是这个宇宙没有道理可讲,沈教授相信的是垃圾不会自己走进垃圾箱。前面一句话让他结束了自己一生的愤懑不平,后面一句话让许乐终于有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的超级动力。

沈教授不是不争,也不是君子可以欺之以方,他只是在没有后来者的绝望中,“以有涯随无涯”,他将自己变成了火炬,他将自己变成了星辰。如果没有许乐的话,他的一切思想将碾落成泥;有了许乐薪尽火传,他就可以在丛中傲然而笑,哈哈大笑。

如此畅怀,来一根烟,何妨?

第三杯 老婆

“不要怕,不要看”,这是钟瘦虎的最后一句话。

作为西林军阀,钟瘦虎的所有狠劲都在那碗红油鼠肉拌饭里面。以人物的丰富度还是不如杜少卿,但他有杜少卿娶不到的钟夫人。满天残骸里,昔日的战斗英雄还好没有躲入事先已经被破坏的逃生舱,他战斗到最后的时刻,他在最后的时刻还可以搂着她。

大丈夫马革裹尸,大丈夫最后也怕孤单。

第四杯 大氅

大氅大枪 ,杯中酒给自己,手中枪给他们,送终;

施公子的最后一刻就像是在用子弹作诗:写正义于正义被涂抹之地,写光明于光明被覆灭之地。

于广场上,终于获得她放声大哭。于春光里,他得大解脱。

活着的人,将要继续背负那正义和光明,不复涂抹,不再覆灭。

血肉纷飞,是他唇间再也不会绽放的微笑

施公子永远是吊儿郎当的,就像那唇边叼着的烟,杯子残存的酒。他就那么晃晃悠悠地散发着自己的魅力,却在光明深处坚持着别人早就放弃的目标。

他遇见过很多人,于是那些人都有了伤口。

他遇见过很多人,于是那些伤口都有了淡淡的香气,也许是那残酒,也许是那广场上绽放的鲜血染上的光。

第五杯 敌人

许乐是帝国人,也许很多人都会轻易想到萧峰是契丹人。譬如少林玄石临终念念不忘的还是:“我们诬指居士是契丹人,罪孽更大,善哉,善哉!如今水落石……”。如果再激烈一点呢?如果杨靖宇将军实际上是日本人呢?如果佐尔格是真正的日耳曼人呢?这样的如果可以列出很多。因为人本质上是无法相信人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且不论这句话孰对孰错,这个“非我族类”就很难一清二楚。

地域是一个非我族类,民族又是一个,信仰也是一个,甚至连豆浆甜党和咸党也可以不共戴天。再荒谬的理由其实只取决于话语权究竟握在谁的手里。

斧头镰刀,六星五芒。人的宿命与其说是在和敌人作战,不如说是在和“归属何族”在战。譬如斯大林就号称:你如果再不识相,我可以向人民宣布你不是列宁的妻子。

许乐是帝国人,真是谈笑事耳。

第六杯 小爷不死,小爷永远不死

看完《间客》我始终在小说开头就提出的那个道德到底是什么,那个足以和星辰一样闪光的道德不该是帝国人和联邦人合唱“让世界充满爱”,也不是李在道之流永远被钉在太阳深处而偃旗息鼓,更谈不上许乐有一张比韦小宝还大还结实的床。

以我大醉其书的陶然而言,就该是:【虽千万人,我不同意】。

当林院长号称自己已经向沈老道歉的时候,不同意;

当帕布尔总统和妻子儿女出演琼瑶戏码的时候,不同意;

当杜少卿以自己的归隐抹去铁七师的斑斑劣迹,不同意;

当封余塞上一个便宜同门的时候,不同意;

许乐用自己的太平斧,用自己的神经和电线串联加并联的短路能耗,用自己那从实在不大的眼睛中射出的凛冽寒光,他可以一次次地说:不同意。

因为小爷不死,小爷永远不死。

那些死去的污秽纵然如山如海,小爷可以劈山煮海。不同意,管千万人同意不同意。

《间客》饮罢,那杯中浇得是谁的块垒。

管他。

《间客》读后感:情不知所起——记邹郁与施清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间客中的男女情一直被诟病,然而我却被邹郁和施清海的这段几乎是留白的感情打动了。是的,我觉得他们是相爱的。许乐之于邹郁是朋友,知己,家人。这种亲情不可割舍,然而他们并不是同一类人,注定了他们不会相爱。而邹郁和施清海却是天生一对,他们两个骨子里十分相似,叛逆放肆执拗,热爱行走于刀尖的刺激 。他们的内心一样的清贵,一样的骄傲,并且从不妥协。这也决定了这段情最终还是来不及。

这段隐藏在只言片语中的感情,在腥风血雨的政治博弈中如一段轻烟那么飘忽而琢磨不定。然而,当一切尘埃落定,最后的最后,邹郁在施清海的墓前放下鬓边的那朵红花,当钟烟花有意无意间说起“我终于知道他最喜欢的是谁了”, 这段情才蓦然清晰。它如暗香般不知所起,然而慢慢的缭绕,渐渐的深入,直到渗入肺腑。

那么到底这段情是从哪里开始的呢?施公子和邹小姐一生只有寥寥数个交集。然而,每一次都铭心刻骨。施清海是以一种放肆流氓的方式闯进邹郁的生命的。第一次相遇,在酒吧门口,装醉的施公子几个耳光狠狠的挫了一把冷酷的高贵的邹家小姐的锐气。那时候,邹郁对于这个无法无天的疯癫的花花公子自然是没有爱的,只有带着羞辱的愤怒。第二次,在双月舞会上,那个令人厌恶的施公子再次狠狠的把她从梦想的云端直接拉到了泥地里。这时候,她对他是咬牙切齿痛入骨髓的恨。

然而,人心就是这样奇妙,爱与恨的界限往往只在一线间。恨到了极处有时会生出纠缠来。邹郁17岁前人生的所有意义就是成为邰家的媳妇儿,而这个追求十几年的目标蓦然失落后,那种极度的挫败感,失落感,茫然感,盖过了她心里对施清海的恨。也许,从来她恨的就不是施清海,她恨的是她作为世家小姐压抑束缚的人生困境。这种压抑的愤恨需要发泄,而直接造成她困境的那个人成了发泄口。而处于人生转折道口的施清海也恰恰需要这种发泄,于是, 他们挣扎着不知怎么的就拥抱了彼此,纠缠在玫瑰河畔的雪泥里......

一夜云雨。那一夜,是他们两个无措的人彼此报复似的慰籍。

隔天清晨,一直冷傲的邹郁在施清海的小公寓里哭得惊天动地。那时候,她的心里也还没有爱,有的是茫然和自暴自弃的对自己的恨。然而,这却是这个用冷酷将自己重重包裹的刺猬一样的少女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袒露自己柔软的胸腹。这个“外人” 从此在她的生命中扎根。更真实的是,一个小生命开始在她腹中扎根,发芽……这个小生命就像是那个生着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的男人一样,以一种执拗蛮横的方式闯进了她的身体她的生命,留下再也不能磨灭的印记。

后来,她决绝的留下了这个孩子。这里,许乐固然有推动作用,然而,如果不是她真正想要的,没有人可以胁迫她。她想要这个孩子当然不仅仅是因为母爱,她心中对施清海复杂莫名的情感她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然而,她知道她不能割舍,对于那一夜,她是无悔的。这样的感情有点像纪晓芙对杨逍,是爱是恨原本就难以说得清。

当邹郁洗尽铅华开始安静的做一位母亲的时候,她对施清海的情才真正开始生出来。她一遍一遍要许乐说施清海的事儿,他的身世他的经历他的抱负。从许乐的枯燥无味的叙述中,她开始了解他,想像他……原来他和自己想的并不一样,他原来是这样的。在那些百无聊赖的待产的日子里,她偷偷的一遍一遍的描画施清海的形象,她想得甚至有些委屈了: 我这样的想他,而他却一无所知。骄傲如邹郁,她鄙视自己的这些少女的柔肠百结的心思。于是,孩子生下来,她冷冷的宣称,这个孩子是我的,与任何人无关。

这一切的确与施清海无关。这时候行走于黑暗里的施清海对这个孩子还一无所知。虽然漂亮些,清贵些,邹郁也只是他众多女友中的一个,一个过客而已。直到那天……刺杀完麦德林,浑身浴血的他和许乐以为就要死了,靠坐在血泊中,许乐第一次告诉他,邹郁给你生了个儿子。就是在那瞬间,他突然有了生的意志,是的他还不能死,他居然有个儿子,他要活着去见自己的儿子,还有……他儿子的妈妈。于是,在重重包围的联邦军队前,他施施然举起了双手,他投降了,他要活下去。

然后便是漫长的牢狱生涯,在关禁闭的无尽黑暗里,许乐有“老东西”,而施清海是怎么熬过来的呢?他没有对许乐说。然而,我想他是在黑暗中靠一点点想像他没有见过面的儿子,靠一点点回忆描画他儿子的妈妈那个红衣女生过来的吧?因为,出狱后他迫不及待要见的第一个人便是邹郁。在最黑暗的日子里,那个冷冽明艳的女生和她决然为他生下的儿子成了他心中唯一的光亮。她不再是他桃花朵朵中随意的一朵了,她已是特别的存在,潇洒的施公子唯一的牵挂。

然而,这场施清海期待许久的会面,邹郁只给了他一个小时。后来,面对施清海死缠烂打百般追求,她都横眉冷对断然拒绝。见面必吵架,通信必斗嘴,比冤家还冤家。就算他们的通信越来越长,她的语气越来越温柔,她始终不曾松口答应和他开始。骄傲如邹郁,她想告诉他,她和他的那些女人都不同。就算他是她儿子的父亲,但是她才不需要他,她才没有等他,她才没有喜欢他……因为她才不要这么便宜了这个花花公子,因为像许乐说的,“她真要动了情,可就是个死心眼”。所以,当然要好好晾晾他,她还“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不知道他喜欢穿什么衣服……不知道他的鞋码,也不知道他的生日……”因为一辈子还有那么长,因为他们还有那么多时间可以互相试探暧昧亏欠纠缠……

再后来,他们相遇在议会大厦。施清海一身笔挺的戎装,轻轻挑起他艳紫色的唇,隔着整个宴会厅,遥遥向邹郁举杯。看到他,邹郁只是微微有些诧异他怎么会在这里。 她怎会想到,他来这里是给他的人生一个如此盛大壮丽的落幕。当施清海端起他的枪冲向副总统的时候,邹郁在想什么?遥遥看着在一片混乱厮杀血光中的那个身影,邹郁的心里曾经历了什么,是震惊,痛心,担忧……还是骄傲?是的,骄傲。只有她的这个“流氓”,才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了不起的事啊!

最后,在成百上千的军警前,施清海搂着邹郁走出了议会大厦。 这是他们最后的时光。 从议会大厦到宪章广场那短短几分钟的路是他们唯一像情侣一般紧紧依偎着走过的路。邹郁后来说, “我和他只有在宪章广场上一起过”。之前都不曾真正的像恋人那样在一起,除了这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

在宪章广场上,施清海靠着他的女人,看着阳光下她柔软透明的耳垂,心满意足的在一片阳光灿烂中睡去。而邹郁终于浑身颤抖着唯一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泪如雨下……然而,她却没有像所有失去恋人的女人那样回头看他抱他亲他,她堪堪哭完,然后一步步背对着他走开……一次也没有回头。因为一回头,她会失去所有走下去的勇气。

当邹郁批着毯子,坐在救护车上漠然的看着施清海别的女人为他痛哭,她心里涌起的自嘲却是对这段感情真正的认定。这一段猫腻说是他全书写得最好的部分。我深以为然。

施清海这样的男人注定是女人生命中的惊鸿一瞥。一见公子误终身,如是。邹郁一直骄傲的以为自己是不同的,她才不会像那些女人一样沦陷,她一直拒绝成为施清海情人“之一”。然而,这一刻,她自嘲的意识到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同。“她叫邹郁,他孩子的母亲,以上。” 以上皆同。他,早已烙印在她们还有她的生命里,注定她和其他的女人一样将用此生所剩的岁月来回忆与他短暂的相逢。

最后的最后,邹郁说,“当时和他在广场上走的那截路真的不长,可惜的是,我明明知道他想要听我说些什么,我却因为奢望能够把那条路拉的再长些而始终没有说。” 我想邹郁想说却终于没有说的是:

“喂,施清海你这个流氓,我爱上你了,你知道吗?”

是的,施清海来不及知道,而邹郁也并不知道,或不敢相信她对施清海意味着什么。直到很久以后,钟烟花一语点破。自从施清海从监狱中出来,处处留情的他再没有真正招惹过任何一个别的女人。他爱上了这个冷傲的却敢决然为他生儿子的女人,爱她冷冽清丽的外表和温暖精彩的内心。他和她一样,如果动了真情,就是死心眼儿。他去警卫重重的西山大院外为她弹琴高歌,他喝醉了在小酒馆一遍遍唱“我的姑娘”,他潜进邹大部长的家直接去求婚……他风流多情,有一万种浪漫至死的手段追求女生。然而,对上邹郁,他就只有最蠢笨最拙劣的了。因为他曾经说过,“只有在真正喜欢的人面前,男人才会变得愚蠢笨拙,才会在自己友人面前用这种愚蠢的雄性动物发情语言掩饰自己已经动情的言情的心。”

决定赴死前,施清海给每个与他有过一段情的女人打电话,唯独没有打给邹郁。他把后事一切都安排好了,把自己一生的积蓄留给了邹郁的儿子,叮嘱许乐好好照顾邹郁,却没有勇气向邹郁道个别。洒脱如施公子,对于这个他唯一牵挂的女人,他没法洒脱,他从来笨拙,他无从道别。 这段情根本还没有开始,他又如何能结束?即使,情根早已深种……他爱她,他等着她答应他,他知道她终将答应他……直到一切都来不及。

虽然邹郁和施清海这段情几乎全是留白,但是我觉得这是猫腻写得最隽永的一段感情。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婉转缠绵锥心刺骨,然而,蓦然已是一生。

这段情,就像绽放在邹郁鬓边的那朵红花,恣意明丽,简单凛冽。

《间客》读后感:一次理想主义的胜利

一直都很想写一个故事,故事的主题就叫做“一次理想主义的胜利”。但我明白自己太懒,又没有讲好一个故事的天赋和能力,于是就只好耐心的等待,这样的一个故事出现。

然后就等来了这个,关于东林石头的故事;然后就一直等到它结束。

从朱雀记到庆余年到间客,一直很爱猫腻骨子里的那份文青劲儿,那一股子明知世道艰险却依旧保持着一份浪漫的理想主义。易天行和范闲终究是一个路数的人,一副日漫里“我只要保护我爱的人世界毁灭与我何干”的范儿;但这一次的许乐不一样,这个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者,终于有了自己的理想和坚持,妄图改变世界。

在最后几章的时候,许乐浑身浴血的自问:一个人真的无法改变世界吗?

这终于定格了这个故事。

许乐也好,邰之源也好,帕布尔也好,李在道也好,施海清也好,这里面每一个光芒万丈的角色,都在妄图一个人改变世界,用自己的方式。或者疯狂,或者冷酷,或者偏执,或者圆滑。

这一群人,每一个都是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者,还包括许少卿,包括李峰,包括鲍勃主编,包括七组,包括更多普通的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人,他们用理想主义撑起了这个冷硬又狗血的故事,与故事的另一半形成惊艳的对立。而那一半里,站着邰夫人,站着七大家,站着用各种手段攫取权力的政客,站着用平民生命去填补战争的整个帝国。

我爱死了这种理想主义,当然,我也爱死了理想主义的胜利。因为我不太确定在这个残酷的现实里,理想主义是否真能获取胜利。我们要学会世故和现实容易,要坚持浪漫和天真很难。

所以这也是个饱受批评的故事,因为坚持理想的途中,总会因为坚持,而导致许多问题。

就好像以前看过的某段历史,某位主持选官的老糊涂大吏,用抓阄的方式取士。这何其荒唐?荒唐到似乎根本不可能出现。但这竟然也算是对权贵们的一次反击,算是无奈中的一种公平。在所有的资源都被各方势力掌控的局势下,在任何白丁都毫无进身之阶除非依附豪强的背景下,抓阄,竟然也给了那些寒窗苦读的学子们,一种微妙的公平机会。

你看,这就是妥协的艺术。如果是理想主义者,会怎样?流血五步,天下大乱?

但所谓理想主义,天生就是与这种妥协相抵触的。所以他们会认为某些牺牲是必须的,所以他们会认为某些手段是必须的,所以当身为理想主义者的帕布尔总统开始学会妥协之后,他终于也被拖入了现实的泥沼成为昂张的一部分,而那个最极端的理想主义者许乐同志,则拿起了他的枪。

这个故事最饱受争议的部分,就在于许乐同志对于他的理想那种简单粗暴的坚持方式。到后来他变成了一个最大的恐怖主义分子,一把大枪对抗社会,用自己的价值观决定一切。

这当然是危险的,可这就是理想主义。

我不敢说我爱许乐这种方式,但我的确爱这种坚持。

在经过了前两部里小心翼翼的不涉及大是大非的小范围胡闹式坚持之后,这次猫腻让许乐走得更远,远到,没有人说得出,他是否真的对,是否永远对,是否,还能用对与不对来衡量。这个关于社会、体制、道德的极大范畴内的题目,猫腻不敢说举重若轻,可至少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在第四卷,四十六章里,他用许乐嘴,说出了贯穿于自己三部小说里的那股子骄纵的、自我催眠式的理想主义。

我怕死,这个世界上没有不怕死的人。死是什么,死是什么都没有,那些金属小玩具,矿坑里漂亮的像钻石一样闪光的矿渣,还有脸蛋儿像苹果一样可爱的不会说话的妹妹,都看不到了,摸不到了,什么都感受不到了。

只有黑暗和安静。

我不知道自己曾经存在过,做过些什么事情,没有什么痕迹证明我曾经出现过,我消失了或许有人在乎,可我感受不到他们的在乎。

因为死亡里连…我……都没有。这个很可怕。

可问题是这种最可怕的事情是不可避免的,那我们该怎么办?

既然无法避免,那当然就要活着的时候更舒服一些。生存的时候要享尽欢愉,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怎样的欢愉?人类社会的教育规条太过强大,已经深入了我们的意识之中,敬老爱幼,忠诚正直,这些道德观点就像是一个鞭子,如果碰触它,心便会被抽一记,有些人能忍,以换取金钱权势之类的东西,我却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忍,我就按照这些人类道德要求的法子去做事儿,一辈子不挨鞭子,活的心安理得,那不就是愉悦?

这鞭子其实也是火,我心里的一团火,看到那些不公平的事儿,恶心的事儿,我就忍不住要烧一把,烧干净那些东西,自己便觉得双眼清静,心情愉快。

这么活着,不见得内心强大,却足够舒服。

我怕死,也不是什么正义使者、四有青年,我只是一个按照自己的喜恶,道德的鞭子生存,以寻求人生快乐的家伙。

好吧,我其实想说的是,这不是无私而是最大的自私。

这段话曾经那么的深得我心,因为我一直想做的,也就是这么个大自私的理想主义小青年而已。

那个被妖魔化的理想主义青年许乐,已经施施然的消失在璀璨星空里。

那个胖乎乎的理想主义青年猫腻,刚刚完成结婚大事还在红尘俗世中挣扎。

希望这些理想主义青年,能终于变成理想主义中年,然后揣着理想老去,死去。

然后我们在这个冷酷的现实里,亲眼见证那么一次,几次,理想主义的胜利。

《间客》读后感:每日一评:《间客》

间客:      猫腻水平下滑之作,但考虑《将夜》的陡降和《择天记》的血崩,因袭《银河英雄传说》和西方政治体制为框架,杂糅古武,致敬金庸的此书尚且算是半步佳作。      全书的设定粗看下严整有序,但多是前人之述,而非茂先生之功。而茂先生装逼不装全套的习惯总是让他在嘴炮出不明觉厉的尬词时禁不起简单的推敲——任何进入核领域者都必须狗带,但却居然不妨碍联邦左开高达笑呵呵,右轰星舰炮美滋滋的扭曲科技树状态。而透过美国三权分立的民主外表下,猫腻试图去影射西方政治,可里面的骨子却是韩国世家的那一套小家子气政斗,只能说茂先生对于韩国的喜爱,怕是极深,想必诸位对于茂先生如今的奇葩言论,也能多几分理解。由此可见它的文字大抵是只能糊弄同他一样的外行人,肚子里有丢丢墨水都会看出端倪。      人塑上,群像描写的利用率堪忧,女配的千里送逼现象以及自抽现象严重。邹郁莫名其妙地洗白让人根本无法理解,商秋男友在结婚现场怕也是含着泪原谅哲☌学王徐乐,而张小萌的强行遗憾之粗暴程度堪比没有凡士林润滑的向日葵滋滋。小西瓜的聪明机灵狡黠就因为莫名其妙的自嗨需求消失得一干二净,成了个杀伐果断的兄控。至于莫名其妙一见钟情男主的南相美角色,除了为《将夜》中鸡汤帖的恶劣影响作铺垫外,也就是满足了茂先生那可怕的自嗨需求和给粉丝路转黑的机会罢了。但话说回来此书中的大叔和施公子的精彩塑造为这个充满意淫色彩的故事增添了一抹亮色,绝对自由主义者的大叔和天赋异禀的桃花眼特工对于主角精彩的背叛式演出,让此书人物的立体度上了一个档次。      全书剧情设置俗套,茂先生热衷于把烂俗套路写出花的扭曲审美中,【大俗即是大雅,拖着脚的乡村妇人才是艳绝群芳的美娇娘】,这点和烽火大总管倒是有着惊人的一致:王狗剩大将军的贼眉鼠眼就是为了衬托他的熟稔老练。可是茂先生逼气过重的结果,就是此书的精气神远不及同样是烂俗套路出身的《陈二狗的妖孽人生》。剧情的张力非常差,从前期韦小宝式的懵懂少年邂逅狂霸酷炫高冷贵族,《鹿鼎记》中几处闲笔的事情,落到此书就强行延展出一个臃肿不堪,阅读体验极差的猪头。而当跨越千山万水奔袭千里刺杀议员麦德林这个高潮点之后,全书实质上就跟杀完皇帝进入贤者时间的《赘婿》一样疲软无力。只能依靠收束主线和一次又一次反刍程序正义结果正义道德律之类被先贤说烂了的东西。      由此我们就可以知道此书的思想性绝对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优势:徐乐自己就是个道德贩子。前脚强行摘出类似于【邪恶手段必然得不到正义结果】之类的狗屁话,后脚就【千里奔袭刺杀议员】疯狂自抽就足见此人不是【诚恳的东林石头】【道德的标杆】,而不过是【茅坑中又臭又硬的化粪石】罢了。更有意思的一点在于——全书一方面是以康德的道德律贯穿全文,但另一方面此书实质上又是致敬金庸时代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浓烈之作。俗话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观念碰撞的烈度可不亚于核裂变,可我们伟大的茂先生愣是将这个碰撞给连消带打成老太婆的裹脚布,每当他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他迷失在自嗨里,他就祭出康德道德律,和会自抽的勇气。他祈祷拥有一颗尼采的心灵,和成为太阳的大毅力。天下人同情徐乐的套路简直可以媲美《遮天》全世界鼓动叶凡草紫霞,哦不,应该是《圣墟》全宇宙观众直播收看主角装逼才是。      其实茂先生的三观一直都不算正,但俗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以重要的不是改不改得掉。而是知不知道要改,愿不愿意去改。庆余年时期的猫腻还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三观歪忍不住让乡愿范闲弑父,但好歹没有洗白坦白背了【阻碍历史潮流】的锅,这情有可原。间客时期有过怀疑,但是他最后毅然决然成为了太阳,于是有了《将夜》鸡汤一贴真名世,天下谁堪伯仲间,于是有了《择天记》逆天改命,顺心意。于是,我们的茂先生为了真爱愿意成为人油肥皂。      有很多猫腻粉丝喜欢鼓吹间客是猫腻巅峰之作,要我说,它是猫腻智力和笔力同步血崩的开始。但我们要乐观地想,此书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下面还有钓鱼执法后期血崩,撒尿入蚂蚁窝还美其名曰【施肥】的搅屎棍主角存在的大毅力大智慧奇书《贩罪》垫着呢!如果说你对于茂先生夹带的私货免疫力比较高,同时又叶公好龙般喜欢看机甲打戏,那忽略掉种种不足,茂先生七分庆余年时期笔力的《间客》,它还算是本好书。      阅读体验:★★★   文本价值:★★★■   评分:7.4【人榜巅峰,半步佳作】

《间客》读后感:印象无比深刻的是许乐用机炮点烟那段

宪历六十八年:许乐二十岁。在新一任总统帕布尔就职演说当天,他与白玉兰秘密前往S2橡树州儿童基金会刺杀麦德林,偶遇施清海。麦德林死后,他先后被关押在狐狸堡垒太空监狱及栖霞州倾城军事监狱六个月,在总统帕布尔及军神李匹夫的干预下特赦出狱,卖身军队。是年秋,在毕业日军演中,力抗杜少卿,单机破营,铁七师败。同年,参加代号“胜利”军事行动,前往5460行星保护简水儿。此役,于寂寞岭一带力毙帝国月狼机甲大队队长。

宪历六十九年:许乐二十一岁。受命带领果壳七组于163行星上铺设宪章网络。因宪章局计算错误,导致七组多名队员遭遇帝国大部队而牺牲。回到部队后,痛揍宪章局官员,第一次暴露了其超高的第一序列权限。同年冬,于5460行星上支援特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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